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市政府決定將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區(含功能區)實施。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號),從2021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止,我局委托區有關部門實施部分企業登記注冊和食品醫療器械審批行政權力事項,具體事項如下:
序號 | 委托事項名稱 | 承接單位 | 備 注 |
1 | 內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 區市場監管部門(不含天河、南沙區);天河、南沙區行政審批局 | 1.市市場監管局保留事項除外:(1)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期貨公司(含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3)郵政公司(含郵政儲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4)特殊部門保留企業;(5)市場監管總局授權市市場監管局登記的其他企業;(6)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應當由市市場監管局登記的企業;(7)廣州空港經濟區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和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 2.委托后,由申請人自主選擇到市市場監管局或者屬地各區市場監管局登記 |
2 | 內資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 區市場監管部門(不含天河、南沙區);天河、南沙區行政審批局 |
3 | 內資股份有限公司注銷登記 | 區市場監管部門(不含天河、南沙區);天河、南沙區行政審批局 |
4 |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除下列市市場監管局保留的外資登記外,其余外資登記事項均委托各區市場監管局辦理:1.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已獲得外資授權的區所在地審批機關批準的除外);2.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3.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4.廣州空港經濟區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和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5.特殊部門保留企業;6.市場監管總局授權市市場監管局登記的其他企業;7.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應當由市市場監管局登記的企業 |
5 |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6 |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7 | 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8 | 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9 | 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0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1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2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3 | 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4 | 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5 | 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6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7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8 |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19 | 內資企業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0 |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1 | 合伙企業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僅指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
22 | 合伙企業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3 | 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4 | 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5 | 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6 | 合伙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 海珠、荔灣、白云、黃埔、從化區市場監管部門 |
27 |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從事食品銷售、食品制售的經營者)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僅限于食品經營企業連鎖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
28 | 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29 |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涉及現場核查)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30 |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不涉及現場核查)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31 | 食品經營許可證注銷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32 | 食品經營許可證補發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33 | 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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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食品生產許可證延續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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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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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食品生產許可證注銷 | 區市場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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